花蓮縣海星高級中學105學年度「第17屆海星文學獎」徵文比賽
一、
主旨:為鼓勵學生進行文學創作、提供文學發表園地,特舉辦此活動。
二、
參加組別: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組、國中組。
三、
比賽項目:共分為三組,每班1、2項至少投一篇。(每人每項限投一篇)
(1)新詩類:30行以內
(2)散文類:2000字以內
(3)短篇小說類:5000字以內
四、
比賽主題:不拘,請發揮個人文學專才及創意。
五、
主辦單位:海星中學學務處。
承辦單位:國文科教研會。
聯 絡 人:各
六、
收件:即日起至105年12月9日(五)止。
七、
收件窗口:學務處訓育組、國中部活動組(或交由各班國文教師)。
投稿信箱:訓育組 yusiang@smhs.hlc.edu.tw
八、
成績公佈:暫定106年2月17日(五)。
九、
評審:聘請
國中部:每類取前三名,佳作若干名;
高中部:各年級組,每類取前三名,佳作若干名。
十、
獎勵:(1)第一名:一名(頒獎狀乙張)。
(2)第二名:一名(頒獎狀乙張)。
(3)第三名:一名(頒獎狀乙張)。
(4)佳作若干名(各頒獎狀乙張)。
(5)若作品未達標準,經評審委員會決議,部分獎項得以從缺。
(6)得獎作品,刊登於105學年度「2017海韻晨星」。
十一、
應徵稿件注意事項:
(1)
繳交作品時,請繳交電子檔及紙本。(電子檔請參考附件格式)
(2)
電子檔名請註記:海星文學獎-○○類-班級-姓名-題目。
例如:海星文學獎-新詩組-普一忠-王小明-我的志願)
<檔名、繕打格式未正確者恕不收件>
(3)
得獎作品,如有抄襲或冒名頂替等違規事項者,一經察覺,除將取消參賽資格及追回該獎項獎勵外,並依校規處分。
十二、
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得經 校長核示後修訂。
【海星文學獎電子檔繕打格式】
1.版面設定:紙張A4、方向直向;邊界上、下各1公分;左、右各2公分
2.段落間距:與前 段距離0.5列
3.行距:最小行高12pt
4.字型:「細明體」或「標楷體」12級